血清胺(Serotonin)
血清胺又称为5-羟色胺、血清素,足量的血清胺有益于稳定与放松情绪,保持平和、快乐的心情,可以缓解失恋症状。我们有时候沉睡、吃甜品,都是为了产生血清胺。
世上最好的忘情水,是血清胺。
1
“我要结婚了!”
说这句话的人,是除了我爸以外,于我而言生命里另外两个重要的男人,他们几乎在同一时间像商量好了似的打电话来告诉我说,他们也要结婚了。以至于我在那一刻精神恍惚地以为,是他们两个人要去结婚了。
当然,其实是各自结各自的婚。
首先是段敏佳突然在那个明晃晃的早晨打电话跟我说:“我要结婚了!”
“跟谁?”
“娜娜!”
我几乎是吓醒的,宁愿相信是我手机坏了,甚至是这个世界坏了,也不愿相信段敏佳这样突如其来的无稽之谈。算一算时间,我离开J城也不过只有半个多月而已,这半个多月里,段敏佳和娜娜这对狗男女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翻天覆地的事情?或者说,从一开始我把娜娜安排住到段敏佳家里的时候,其实就是大错特错!
“别逗我了。”
“没逗你,我们已经领完证了。”娜娜抢过电话说。
我的第一反应便是,结婚这件事是娜娜的阴谋诡计,段敏佳无疑是她生命里的一根救命稻草,这一次,她必须牢牢抓住点什么,房子、车子还有即将出世的孩子,就都有了着落。于是冷笑一声:“娜娜,结婚是你的主意吗?”
“是我的主意。”段敏佳抢过电话。
“段敏佳!如果你觉得我还算是你最好的哥们儿,你就听我一句劝,娜娜根本不适合你,她更适合你爸!”
“她跟我不合适,难道你跟我合适?”
“还别说,你真应该找个像我这样的女人,长得比你彪悍,性格比你男人,这样才有足够大的胸怀保护你。”
“我可以照顾她和孩子!”
“可她怀的是别人的孩子,你难道愿意给别人的孩子当爸爸?”
“我愿意。”
如果不是后来段敏佳亲口告诉我,我根本不会知道,娜娜这丫头在我离开J城的短短日子竟然改头换面,脱胎换骨。跟老徐分手之后,娜娜开始面临生活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首先,她没有工作,最要命的是,她还没有任何工作经验,你跟她聊明星聊八卦聊包包聊化妆品,她可能什么都略懂一点,你跟她聊工作,简直就是对牛弹琴。娜娜大学时候学的是会计专业,但早已把专业知识如数打包原封不动地奉还给当时的老师了,连一张表格也不会做,甚至连一把葱蒜一棵白菜到底多少钱都不知道,更不用说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压根就没有生活自理的能力。所以当老徐离开她,就好像把她这只原本娇贵的萨摩耶当作狼一样丢到环境恶劣的荒漠草原,任凭她自生自灭。
而我完全没想到,她竟然真的活成了一匹狼。
娜娜以前只会大手大脚,从来不会给自己未雨绸缪,更不会为自己的以后作打算,除了用老徐给的卡胡乱刷了一堆名牌衣服和包包,自己银行卡里余额几乎为零。分手后的她,就只剩下这些了。有一天,娜娜把那些东西全部整理出来,装了几大袋子,叫段敏佳帮她提到干洗店清洗护理。
“你这个物质女人,简直太可怕了!”段敏佳当时还对着那一堆名牌包包数落了一番娜娜。
可就在第三天,段敏佳在开车回家的路上偶然撞见娜娜在路边摆地摊,地上铺了一块格子布,上面整整齐齐地摆着那些护理过的包包,花花绿绿的,熨烫过的衣服挂在简易衣架上。她打算用卖这些东西的钱,给将要出生的孩子准备奶粉钱。两个买菜时路过的中年女人蹲在摊位前,捡起一个包,里里外外地打量,又捡起另一个包端详半天。
“小妹妹,你这包真的是正品?”其中一个女人质问。
“当然是,不信我给你看看购买时的发票。”
另一个女人用指甲在皮包上划了几道痕迹,说:“好像是真的。”
“这包多少钱?”
“原价一万多,算五千块钱卖给你们吧!”
“二手的还这么贵?”女人一脸嫌弃地把包丢到地上,像丢一把又贵又枯萎的菜心一样。
“我只背过两三次而已。”娜娜解释。
“这些包包都是包养你的大款送的吧?”女人忍不住八卦的心,细声问了一句。
只一句话,像一件无比尖利的锐器精准而狠毒地扎进心脏,血流不止,从未觉得如此痛,痛得全身都开始颤抖。娜娜一直都是那种活在温室里的花朵,吃穿住行样样不堪忧愁,不知人间冷暖,不知世态炎凉。从未像现在这般,连自己也觉得自己可笑又可耻。
“亲爱的,你在这里干吗?”段敏佳冲过来。
娜娜不明所以地看着段敏佳,这么狼狈不堪的一幕,却被逮了个正着。
“说好了这些破破烂烂的旧东西直接扔掉嘛!”
“我……”
“咱不缺钱。”说完段敏佳把摊子收起来,当着两个女人的面,把那些LV、GUCCI、CK之类的包包全部扔到旁边的垃圾桶里,像扔掉一段污秽不堪的历史,然后拽着娜娜的手,潇洒地说了一句:“走,我们回家!”而那两个中年女人看得目瞪口呆。
也就是在那天,段敏佳决定照顾娜娜,一生一世。
第二个打电话来跟我说结婚的人,是颜疏。
说实话,我等他这句话等了足足十年,十年前,我最想听到颜疏在我耳边温柔而坚决地对我说:“我们结婚吧。”其实我真的不需要什么五彩斑斓的鲜花,也不需要什么璀璨夺目的钻石戒指,只此一句就足够温暖一生了。看过和听过太多美丽动人的爱情故事,可我一直希望自己的爱情是简单的,是清澈的,是平淡的,是从一而终的。十年后,我才发现我只猜对了结局的一半,颜疏终于跟我说要结婚了,不过不是和我,而是和安妮。
那一刻,我却突然心如止水。曾经也想过不止一次,假如有一天,颜疏跟除我以外的女人结婚,以我林文方的性格,一定会在他的婚礼上大闹一场。一直觉得,离开颜疏我会活不下去的,就像离开水的鱼也一样活不下去,后来我在一个美食记录节目上看到一种鱼,张开翅膀一样的鳍,在水面上成群结队地飞翔和捕食,我被那个壮观的画面彻底震撼得目瞪口呆,想象在世间万物前,原来如此渺小狭隘。
就好像,这些年我照样活得好好的,甚至还胖了不少,我身上的赘肉就是最好的力证啊,这世上没有谁离不开谁,也没有谁亏欠了谁,感情从一开始,便是你情我愿的事,公平在于,谁都有权利选择放弃。况且当初先说放弃的那个人,分明是我,为什么至今我仍然耿耿于怀?
爱的反义词真的不是恨,当你对一个人心怀恨意,只能说明你把自己困在庞大的阴影里,自己走不出去,别人也走不进来。当你对这个人真正陌生的时候,你不去刻意删除与他有关的一切东西,不去强迫自己去忘记那些曾经微甜的回忆,也不会想起他,一切就那样自然而然地,淡了。
彼此像两颗最遥远的星辰,再也不会照亮彼此。
良久,我说:“恭喜你。”
那一刻,我发现,窗外有一片久未见过的明朗日光。
2
我妈突然把我叫到她的卧室里,然后翻箱倒柜,最后在一个塞满乱七八糟的东西的抽屉里找出一块包着的手绢来递给我。我在手心里摊开手绢,里面包裹的是一枚戒指,虽然戒指没有什么造型和修饰,在漫长的时光里已经开始乌黑得黯淡无光,但我还是只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高中时候颜疏送给我的银戒指。当时我很臭美地每天戴在无名指上,无数次幻想过未来最美的模样。然而我妈发现后,却把那枚戒指从六楼的窗户扔了下去。对此,我对我妈怀恨在心了很长一段时间,那是我青春时代的一枚小而伟大的图腾啊!后来我拒绝在手上戴任何配饰,空空荡荡的手指,其实不过是一种笃定而固执的期许。
现在,我妈把这枚戒指重新还给我的时候,任凭往事纷至沓来,而我已无动于衷。
“我觉得是时候还给你了。”我妈说这句话的时候,愧疚得不敢看我。当然,我知道我妈的用意,她不仅仅只是道歉,同时是想让我跟颜疏和好如初,可是一切姗姗来迟,时间最神奇的地方,在于回不去,
曾经我对那份感情有多固执,现在我就有多波澜不惊。
我接过银戒指,这些年进过很多次珠宝店,也看过太多精美的戒指,镶嵌着闪耀着光芒的钻石,雕琢着精致的花纹,价格再昂贵,谁看了也会为之动心,可我偏偏总不知不觉地想起那枚银戒指来,我以为自己深深记得它的模样,然而现在再次看到,它比我这些年内心念念不忘的想象中还要小,还要轻,还要粗糙,也更廉价得一无是处。我贪慕的不过只是一段记忆而已。
现在,我要跟这段记忆彻底告别,是时候物归原主了。
“他要结婚了,”我承认,自己从来没有这么从容过,“这真是一份最好不过的礼物。”
曾经我一直不服输地跟段敏佳说:“放心吧,我一定会在你嫁出去以前把自己给嫁了,绝对不拖你的后腿,而且我还要赶在颜疏前面结婚,我要在我的婚礼上亲眼看到他对以前所做的一切后悔莫及的样子!”是的,我林文方从来都是这样一个不服输的女人,人活一生,不就是为自己争一口气,再为自己出一口气嘛。如果哪天听到他们结婚的消息,我肯定会不择手段地找个人来跟我闪婚,大不了闪结后再闪离。
现在,这个人,他好不容易出现了。
趁我妈不在家,我在电话里和苏亦诃筹谋一场奋不顾身的私奔,匆匆忙忙地收拾行李,赶去民政局领结婚证,然后直接一声不响地飞回J城,生个孩子,把这锅快要馊掉的生米煮成熟饭。
然而赶到民政局的时候才发现,我居然连身份证这么重要的东西也忘记带了。
于是我又马不停蹄地回家去找。
这是多年以后,我再一次重新疯野到这种不顾一切的地步,竟然是为了一个男人。我记得我曾在段敏佳面前拍胸膛拍到痛地说过:“男人在我面前就是粪土!”段敏佳是这样回答我的:“没有我们这些粪土,你们女人怎么活得成一朵鲜花的样子?”的确,我已经过了鲜花的年纪,没有姣好容颜,把年龄藏起来,甚至连身份证也快要成为压箱底的东西了,不到非用不可的时候,断然是不会拿出来丢人现眼的。
打车回到家,在自己的房间里翻箱倒柜地找身份证,可就是一点也想不起来到底放哪儿去了。
“死丫头,你找什么?”我妈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妈,你有没有看到我的身份证?”
“别找了。”她淡然地丢下三个字。
我站起身来,一脸疑惑地看着她,还没来得及问为什么,她接着说:“我早就料到你们会私奔,所以把你那些证件都暂时保管起来了,从今以后,你还是别跟他来往了。”
“为什么?”
“没为什么。”
“你总得说个为什么吧。”我第一次咄咄逼人地跟我妈对峙。
“那好,林、文、方!你给我听好了!”我妈一个字一个字地叫出我的名字,从小到大,我妈只会叫我“丫头”或者“死丫头”,却很少直接叫我“林文方”,而今天,从她嘴里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我热烈燃烧的气焰又一次突然被扑灭了,她总是有这样一种简单的能力和气势来压制我,“你和苏亦诃,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妹。”
“你在开什么宇宙玩笑?”我冷笑着,脑子像是突然被抽空了一样,刚才所有的焦虑啊,着急啊,还有嚣张啊,统统都没有了,只剩下一片空白,有一只蜜蜂一样的东西从我的耳朵里钻进了我的脑子,不停地“嗡嗡嗡嗡”。
3
苏亦诃在我随便编了个“我妈突然生病”的理由的情况下,一个人先起飞回J城了,每天还一如既往地打电话来,醒来说早安,睡前说晚安,说越来越多的情话,发越来越多的浓情短信,问我妈身体怎么样。他说:“林文方,从此往后啊,我只跟你一个人说早安和晚安,我要我的每一天,都是从你那里开始和结束。”
这些迟到的浓情蜜意,让我完全不知所措,在我还没从我妈的话里恢复过来时,起初我只是敷衍几句,嗯,啊,哦,诸如此类的。后来干脆把电话接听以后直接扔在一边,自顾自地继续睡觉,最后直接关机。
我完全不知道,要怎么跟苏亦诃说出口。
按理说,我林文方活了三十岁,什么风没吹过,什么浪没打过,却从来没经历过什么狗血事件。如果非得说有,那就是我爸出车祸去世那件事,在那之前,我对电视剧里车祸啊白血病啊癌症啊之类的情节向来都是嗤之以鼻,直到我爸出了车祸,我才战战兢兢地愿意相信点什么,比如车祸的确是每天都在发生,到处都在世界上的各个角落上演,许多离别,都来不及告别和再见,就再也不见了。这世上所有的事情,只有亲自经历和见到,才敢相信和理解。不过平均每三部里面就有两部的女主角身患白血病的韩剧情节,抱歉,打死我我也不相信,除非这事发生在我身上。但其实灾难与病痛之所以不幸,恰恰在于你从未想过,它毫无防备,令你不知所措。
直到苏亦诃终于问我:“林文方,你是不是介意我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介意我爸妈在餐厅里的那些话,介意我的工作内容不太单纯,所以才突然退却了?”
这些天我满脑子凌乱得像数十年没有收拾过的老房子一样乱糟糟,不知道怎么去拾掇,也不知道怎么跟苏亦诃说。为什么上一代人犯下的错,要让下一代人来承受?此时此刻,我无助得最想听到的一句话,莫过于我爸林云生亲口告诉我:“傻丫头,一切都是误会,你要相信你爸爸我根本不可能做出这么荒唐的事来。”就一句,一句就好。
然而我爸林云生早已离开这个世界,我还能怎么办?
苏亦诃倒是帮我找齐了理由,每一条听上去都冠冕堂皇得像模像样,于是我鼓足勇气说:“那好,苏亦诃,你现在给我听好了,我现在郑重其事地告诉你,我从第一次见到你就特别讨厌你,我不仅介意你离过婚,介意你那苛刻的爸妈,还介意你妇科大夫的身份,我林文方一定可以找到比你更好的男人,凭什么要把自己一辈子输在你这种伪善的渣男身上?从一开始,我们就只是配合着逢场作戏,各取所需地利用彼此而已,你又何必当真呢?”
是的,虽然我泼辣,我强悍,我果断,但却从来没有这么绝情过。
说完这段话,我哭成了泪人。
4
小时候听周华健的《忘忧草》和刘德华的《忘情水》,总会幻想,世上到底有没有忘忧草和忘情水这种东西,单从字面上理解,谁都想要一棵忘忧草,想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吧。直到后来爱得多了,伤得多了,觉得在忘情水和忘忧草之间选择,我肯定毫不犹豫选择把忘情水一饮而尽,忘掉这段时间所发生的美好与不美好的一切,重新做回一年前那个自私自利、犀利冷漠的林文方,什么爱情啊婚姻啊,统统拉入人生黑名单,只有工作能够让我安全,只有午后甜点让我满足,只有段敏佳这个男人让我不排斥。有人说,忘情水的确是存在的,每个人身体里,都会分泌一种叫血清胺的物质,那就是世上最好的忘情水。
以前跟颜疏分手,段敏佳带我去K歌,他安慰我说:“好好地发泄一场,就没事了。”其实对于唱歌这件事,我一点也不在行,从小到大我就是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平庸的人,成绩很差不说,也不会画画,五音不全,甚至连扔块铁饼也扔不了多远,我妈是这么数落我的:“林文方,我看你这辈子是不会有什么出息的了。”活了二十多年,我去KTV的次数,一个巴掌的手指就能数得过来,每次公司聚会,我都以“喉咙不舒服”为由悄无声息地溜走,担心原形毕露。那天晚上我鬼哭狼嚎地唱了一个通宵,基本上把中华老歌曲库点了一遍,唱了《一千个伤心的理由》唱《吻别》,唱完《心雨》莫名其妙地唱起《忘情水》来,唱到那么一段虐心的歌词:“啊,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流泪,所有真心真意,任它雨打风吹,付出的爱收不回。”喝下整瓶啤酒,终于呛得哭出来。
记得段敏佳说过,睡觉和吃甜品,是分泌血清胺的有效方法。如此一来,就能很好地解释为什么段敏佳每一次总是能从失恋中迅速抽离出来,没过几天,又满血复活,像个打不死的僵尸,而且我最佩服他的一点在于,不出半个月,他就能把当时寻死觅活般暧昧过的女生忘得一干二净,有时候我和他在商场逛着逛着,看到他的某一任,便提醒他,他事不关己地问一句:“我认识她吗?”
说实话,我对他这种选择性遗忘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
于是这一次,我视死如归地从超市抱回堆积如山的零食,整天吃完就睡,睡醒后接着吃,巴不得身体里分泌出十万毫升血清胺来。这样做的后果是,我的体重剧增了七斤。
本来我妈打算把我反锁在房间里,她担心我像个疯子一样离家出走,于是去楼下的五金店买锁,挑来挑去,最后挑了把锁自行车的铁链锁,后来她发现完全派不上用场。因为我那个一蹶不振的颓废样子,跟活死人其实没什么两样。起初她担心我离家出走,过了几天,看到卧室里遍地狼藉,转而变成担心我不出去,宅死家中,于是苦口婆心地央求我说:“死丫头,一个这样的事就把你打垮啦?”
我嘴唇微微一张一合地吃着薯片:“要是有人突然有一天跟你说:‘其实你和你老公是兄妹’,看你垮不垮。”
“那有什么,做不成情人,我们继续做兄妹!”我妈十分不屑地说。
“那我预祝你和我爸有来生,来生做兄妹。”
“呸呸呸!”我妈终于忍不住了,“多大点事啊,你妈我再给你物色一个,天底下的好男人多如牛毛,一拔一撮。”
“你上哪儿拔去?”我质问,问完我就后悔了。
是的,我妈眼珠子一转,灵光一现,她的相亲阴谋在我无心的反问下又一次死灰复燃了,就好像走着走着,走到一个死胡同,突然发现旁边有一扇透着曙光的门。很快,我妈就把那颗放在苏亦诃身上的心抽离出来了,重新踏上崭新的“好男人”取经之路了。
这一路上,她比我积极,比我坚强,且越挫越勇,百战不殆,什么类型的妖魔鬼怪都给我介绍了个遍,有大男子主义型的,有闭月羞花型,有金刚芭比型,还有狂野粗糙型,我真担心她哪天把如来佛也给请过来。
后来我妈又拿着我的资料和照片去了S城的某婚介公司,下血本交了一笔数目不少的登记费,还帮我报名参加了一个什么“春日单身解救派对”。
当我妈把那张派对邀请函递给我的时候,我看都没看一眼,就知道没什么好事。
“死丫头,我可是花了八百块大洋呢!”
“怕浪费你去啊,”我说,“反正你现在也单身!”
“是不是我去,你就去?”我妈问。
“可以啊,你去我就去。”
“好,就这么定了。”我妈淡定地丢下这句话。
我记得以前只要提到她的再婚问题,她都是要暴躁地跳起来砍人的:“死丫头你有没有人性,我养你这么大,你总想着把老娘踢出家门?”再婚这件事在她看来,是不道德的。然而这一次我完全没料到,我妈竟然答应得如此轻松自如,看样子她已经使出绝招,向死而生了。
于是我又一次败在了我妈的激将法上。
派对安排在4月的一天,天气不错,风和日丽,一个月后的我终于重新打起精神,把憔悴邋遢的自己拯救了一番,从阴郁的屋子里走出来,有一种改头换面、重头做人的错觉,当然也有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世上所有的事情大抵如此吧,伤好便忘疼,爱久便成医。然而走在阳光底下的时候,我看到自己的影子,我走到哪儿,它跟到哪儿。一个人,要怎么做,才能巧妙且安稳地度过一生呢?恐怕不能吧。毕竟巨大细小的事,都是你亲身经历的。现在的我,越来越羡慕电视剧里那些经历了无数波折与跌宕的动人故事后突然发生意外导致失忆的人,他们在医院的病房里苏醒过来,看着身边那个曾经爱得深刻的人紧紧握着他的手,却茫然不解,再也不用饱受爱恨的折磨。此刻的我,走在马路上,幻想开过来一辆横冲直撞的车,将我撞倒,然后干脆顺理成章地失忆算了。
我妈穿着和我一样的裙子,踩着一样的高跟鞋,拎着一样的红色皮包,戴着酒红色边框的墨镜,连发型也专门烫了个和我一样的,看起来倒是像极了一对阳光姐妹淘,她在出门前说:“别人都说,相亲就要连女方的妈妈一起相,因为这样,男方就能一目了然地看到女方老了以后的模样,丫头,今天你妈我就是你的活化石。”
“我老了才不要长你这样。”我一脸嫌弃。
“由不得你选择,你是我掉下来的一块肉,你喝着我的奶长大,身上流着我的血,不像我像谁?”
“如果有来生,我肯定不做你女儿,你还是去祸害别的女生吧。”
“如果有来生,我还继续祸害你。”
是的,这就是我妈,像嚼过以后不经意吐在马路上的口香糖,黏黏的,你一脚踩上了,这辈子都休想再甩掉。或者说,我妈就是我的一个挥之不去的影子,一个烙印和记号。
当天派对的内容是去春游野炊,为了营造足够的神秘感,剩女们从北站集合坐车,剩男们据说在南站集合坐车,分开被两辆大巴送到S城二十公里外的郊区公园。从大巴上下来的时候,我妈对我说:“我帮你留意了一下,三四十岁的老女人大概有九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人有三个,离异带着孩子的有两个,其中长得比你漂亮的大概有四个,所以,你已经胜利了一半。”
“说好了今天我们各相各的亲,你还是好好为自己的以后未雨绸缪吧,争取给我相一个家财万贯的后爸,让我也尝尝做富二代的滋味。”
“你脑子是进水了吗?”我妈用她的手指顶着我的太阳穴,“趁出太阳,好好晒晒。”
男士们坐的大巴比我们先抵达,这群如狼似虎的大龄男人们围在大巴前,目不转睛地盯着大巴的车门,等待女生一个接一个下来,看有没有自己吃的那盘菜。一落地,我就发现我在我妈的怂恿下穿着一双高跟鞋来这种道路崎岖且长满石子的荒郊野外,简直是智商低下的表现。然而在我快要摔倒的时候,就有两个大腹便便的男人殷勤地飞过来搀扶住我,这样的举动引来无数女人的嫉妒眼神,同时我突然间明白了我妈这么做的用意。这些小伎俩,都是她从生活里摸爬滚打出来的实战经验,现在的女生宫斗戏看得再多也只是纸上谈兵,想要斗过她,的确有点困难。
就这样,我被迫成为在场所有女人们眼中的心机婊。
按我妈的说法:“这是一个僧多粥少的时代,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难道你甘心一辈子做一个剩女,老死家中吗?”有我妈亲自出马,为我保驾护航,今天我想继续做一只孤独单飞的鸟几乎都不太可能。
放眼望去,二十多个男人里,至少有十个秃顶,有八个上了四十岁,三个龅牙哥,单从外表上而言,简直没有一个符合我对另一半的要求。有人说,男人最专一的地方表现在,二十岁喜欢十八岁的女生,到了三十岁四十岁乃至六十岁还是固执地喜欢十八岁的女生,对于这一点,其实女生也一样,十八岁的女生喜欢二十八岁的轻熟男人,到了二十八岁乃至四十岁同样喜欢二十八岁的轻熟男人。对于男人而言,女人需要像一朵花,永远羞答永远含苞待放,那样的花有也是塑料花吧?而对于女人而言呢,男人需要像一个苹果,没成熟会青涩酸口,太熟了会粉而不脆,只有半熟的时候,酸甜脆爽,吃起来才觉过瘾。
然而现实是这样的:二十岁时你幻想跟一个棱角分明的男生谈一场叛逆的恋爱,三十岁时你只希望这个男人踏实本分无不良嗜好,长得帅的,你未必能hold住,四十岁时你已经没有什么要求了,唯一的要求就是,他是个男人。
如果不是这群参差不齐的男人,我根本浑然不知,我在这样尴尬的年纪里遇见苏亦诃,就像是晦暗失色的生命长河里望见一颗闪烁星辰,在漆黑的夜空里,夺目而独特。几个月的时间,恍惚过去了几个春秋,也让我终于明白一个道理:不狗血,非人生。我以为在感情的路上走着走着已经走进了一片荒芜景象,走到秋天,从此便再无春天可言。然而在我三十岁之际,却还能经历一次狗血的爱情,未尝不是一件动人的事。
主持人把一堆男男女女领到山坡一块还算坦荡的草地上围成圆圈坐起来,让大家挨个作自我介绍。我只心不在焉地说了一句“我叫林文方”便草草了事,倒是我妈急急忙忙地从包里翻出一张我的求职简历来说:“她是我女儿,容我再帮她补充几句。”然后没读过几天书的她竟然铿锵有力地当众念起来,就连脸皮向来比树皮还厚的我,也恨不得像个土拨鼠一样就地挖个洞钻进去躲起来。没错,这个总是出乎意料令人大跌眼镜的人,就是我妈!
这时候突然听到身后一个男人气喘吁吁的声音:“不好意思,我迟到了。”
“来来来,活动才刚刚开始。”主持人腾出位置来召唤他坐过去。
我完全心不在焉,等他坐下来的时候,我妈大惊小怪地尖叫了一声,我一边嘲笑她是不是大白天见到鬼,一边漫不经心地抬头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不是别人,而是苏亦诃。我努力克制自己此时此刻惊讶的情绪,又忍不住自作多情地胡思乱想:“他是为我而来吗?”
苏亦诃穿着干净整洁的蓝色西装,白衬衣的袖扣简单而沉稳,跟我第一次在机场见到他那副德行一模一样,留着浅浅的络腮胡楂,在春日阳光毫无遮拦的山坡上,在其他残枝败柳枯树昏鸦般的老男人们面前,公平地觉得,他简直就是一朵开得闷骚的凌霄花,是一头肉肥味美的山羊,他站起身来作自我介绍的时候,所有女人的眼睛里是散发着光的,像一群如饥似渴的猎狗死死盯住这头从未如此接近过猎物,恨不得直接扑过去将他瓜分。而苏亦诃说话的时候全程都在用专注而深情的目光注视我,我不敢看他,害怕一不小心就跌入他一那片深不可测的汪洋大海。
在山坡上野炊的时候,苏亦诃被一堆主动出击的女人团团围住,有的女人问他要手机号码,有的女人把烤好的羊肉串强行塞到他嘴里,还有的女人直接质问他到底是不是活动的托儿。苏亦诃跟她们一一互动完,终于从残花败柳的簇拥中逃脱,向我走过来。
“看样子你玩得很high嘛。”我远远地嘲笑他一句。
“谁规定你能来,我就不能来?”苏亦诃邪恶地冲我笑。
“说吧,今天看上哪一个了?”我问,又补充一句,“除了我妈啊。”
“你!”苏亦诃说,“因为你介意我的工作,我辞职去了妇科医生的工作,你介意我离过婚,这一点,我没办法弥补,我爸妈是生我的人,我也没法选择,但我可以改变他们。”
“你改变不了。”
“为什么?”
“因为我们是兄妹。”
“谁说的?”苏亦诃忍不住笑出来,他当然以为我是在跟他开玩笑。
“你妈亲口跟我妈说的。”
5
苏亦诃应该是全世界最不愿意相信这件事的人,却也是全世界表现得最淡定的人,好像完全事不关己一样,听完我的话后心平气和地说:“这事你说了不算,我妈说了也不算,就是你爸从坟墓里爬出来说也不算,得科学说了算。”
“难不成滴血验亲?”
“林文方啊林文方,我说你是宫廷戏看多了吧?滴血验亲压根就是骗人的戏码。”苏亦诃这个时候竟然还能笑得出来。
“不然还能怎么办?”
“做DNA鉴定。”
“你不怕吗?”
“你们这些女人,能不能有点最起码的常识,女人一生当中只有四百多颗卵子,而一颗卵子的生存期就只有一天,你以为你是蚯蚓,说怀上就能随便怀上啊?”
“我是说,万一呢?”
“那就是命,”苏亦诃做了个鬼脸,“做不成情人,我们做兄妹不是也挺好的吗?”
跟苏亦诃去做鉴定前,我突然很想去我爸的墓地看看他。算一算时间,我竟然已有两三年没有去看过他了,这些年一直在物欲横流的J城忙忙碌碌,却又始终像一艘找不到岸停泊的船只,风里来,雨里去,习惯独自远行便容易遗忘出发的初衷,说是麻木漠然也许更合适。也早已记不起来当初稚嫩得天不怕地不怕的那个小女孩,曾经骑在爸爸的肩膀上,像骑着一匹马,勇敢地驱驾而行。爸爸在我心里,自始至终都是一座灯塔,无论我漂流多远,但只要一想起他来,就会觉得温柔和治愈,就像他说过的:“你得学会与生活相爱相杀。”这道理过去很久,我才渐渐懂得。
以为墓地应该是一片荒草丛生的景象,去了才发现,四周一如既往地整洁,墓碑前有一束花,淡蓝色的波斯菊,日光雨水后已经枯萎腐烂,大概是我妈妈陈美彤送的,在我随意绕过坟墓的时候,发现墓碑后面还放着另外一束花,是洁白色的玫瑰花,看上去还很新鲜,如果没猜错,这应该是余心姚送的。一个男人被两个女人同时深爱着,也许是一个一辈子都解不开理还乱的结,一旦跨过生死长河,越过时间山峦,那爱依然如旧,便是伟大的了。
世间所有的爱,无论结局如何,暗慕也好,欺瞒也好,伤害也好,都值得在时间里竖立起一座丰碑。
毕竟,我们曾是爱过的人啊。
拿到结果的时候,春天已经结束,S城的香樟树又开始散发令人安心的幽静气息,一切繁华如昨,剪影如梦,我在医院的门口遇见苏亦诃,相顾而笑。
后记
还是要相信爱情啊,浑蛋们
二十三岁那年,我大三,爱情比同龄人来得相对晚那么一点,在城南租了一套干净崭新而又廉价的房子,城市不大,即使离最北边的学校,步行也超不过十分钟而已。大三以后课程就已经很少了,不上课的日子,我们以慵懒任意的坐姿躺在沙发上吃薯片,看旅游节目,嘴里一边是薯片“咔嚓咔嚓”的碎裂声音,一边因为那些美到极致的景象而发出啧啧的惊叹:“哇!以后我们一定要牵手旅行!”
这便是我二十三岁时的爱情。
分手前一个月,我们正在筹谋私奔去中国版图上最偏远的新疆,去那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重新来过。重新来过的意思是,当时我们已经因为一些大大小小的事情吵得不可开交了,动不动就要冷战几个星期,以为会缓和一些,再次见面,还是会在饭桌上突然吵起来。恋爱中的人都是一条狗,鼻子是灵敏的,眼神是犀利的,唇齿是尖利的。商量好时间,订好机票,却在前一天彻底爆发。后来,我收拾好所有的行李坐上深夜的列车回到南方,你一个人仍旧执拗地飞去了新疆。我忍不住偷偷去你的空间,看到你随手拍下的新疆,大雪覆盖,天地辽阔而静谧,纯粹得令人心醉不已。那可是我当初一直心心念念说要去到的地方啊,最后,去到那里的人,却只有你一个。
后来的后来,我又恋爱了,当然,一样是异地恋。
有人说,异地恋是在跟自己骨子里那股不服输的耐心和坚持较劲,当时你不相信时间会冲淡一切,不相信两个本来就很远的人不可能再接近。喜欢木心的一句话: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是啊,如果可以,我更愿意做一个古人,不管战火纷飞或者太平盛世,没有手机,没有网络,也没有电光,想念会在血脉偾张的身躯里积累成超然的力量,跋山涉水,千里迢迢,只为去见一面朝思暮想的人。不像现在,火车、飞机、社交软件都快,想念化成简单的字句,而爱变得稀薄。
我爱你,我不爱你,之间只隔着一个字。
这些年不只是我,身边有太多朋友经历着感情的变幻无常,从最初的大秀恩爱,到后来的形同陌路,不过三五年时间而已,七年还在一起的两个人,我从心底钦佩不已。经历的感情渐渐多了,最不愿从朋友那里听到的事,不再是曾经相爱的人开始咬牙切齿地恨着对方,而是已经结婚生子的两个人,打算在一起过一辈子,却已经不再爱了。
几天前一个老同学来长沙,在酒吧里喝酒,他凑到我耳边语重心长地说:“科儿,你该考虑结婚了。” 他是我们班上少数几个和读书时候的恋人经过七年爱情长跑最终步入婚姻的人,这应该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婚姻了,然而他却以过来人的身份这样理解婚姻:你不一定爱她,但对方的家庭、工作和经济适合你,那就对了。
我问他:“那你还爱她吗?”
他没有说话。
我印象中,大学时候每逢放假,他都会坐着三十小时的绿皮车不远千里去女朋友所在的城市看望她,火车票的钱都是平时从伙食费里一点一点攒出来的。很多次我和他去食堂打饭,看见他犹犹豫豫地思量后,最终只买了两个白面馒头和一碗鸡蛋清汤。他的手机壁纸是女朋友的照片,每天晚上睡觉前要和女朋友煲电话粥,一直到夜深人静,还能听见他躲在被窝里的低声细语。
而现在,当他从酒吧出来的时候,带着微醺的醉意问我,哪里有洗脚按摩的地方。
2014年一整年,我只学会了如何宠辱不惊。
被每天朝九晚五的工作死死困在长沙。算起来,自己从来都是那种极其渴望自由的不安分的人,那天收拾房间,发现这些年去往各个地方的火车票,叠起来竟然有一个收纳盒子那么多了。我庆幸自己还保留这些票根,它们都是生活的铁证。比如我已经记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去过西安,去过临汾和运城,去过平顶山和洛阳,在兰州看过晚上九点才迟迟落下的夕阳,在天寒地冻的季节去过哈尔滨,那里的冷让人清醒,我还在长春火车站附近待过一个不下雪的短暂下午,坐在落地窗户前看着这座完完全全生疏的城市,乘车穿过石家庄的心脏,从最东边去往最西边。
这些我统统不太记得的事,车票全都替我一分一秒不差地记着。
有很多打算落脚的城市,比如武汉,比如南京,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去过,往往返返的次数已经数不清了,可最终抵达的城市,全部都是长沙。
过去的一年,我也被置空的感情死死困住。有爱情的时候,人是不满足的,常常贪慕更多,觉得自己的爱情不够好,不够浪漫,不够鲜活特别。等到没有爱情的时候,觉得生活其实也并没有什么太多改变。你不会因为谁的离开,就活不下去了。
但纵然遍体鳞伤,我还是愿意相信爱情。
荒废了两年时间,没有为自己写字,也没有离开过长沙,当然也没有再开始一段感情,写完新长篇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毫不犹豫地买张火车票,请了几天假期,背着简单的行李,离开这个城市,去别处看看别人的生活。
至于去哪里,都可以。
整整两年以后,我终于又上路了。
这次去的地方是镇远,去这里,只是单纯觉得名字很好听。
深夜坐火车是一件既疲惫又令人着迷的事。在高铁迅速发展的时代,坐绿皮火车、蓝皮火车和红皮火车越来越觉得是一件珍贵的事了。总觉得深夜出发的人,都是有故事的人,就像夜色迷乱中看不清的脸庞,身上扛着的大包小包。曾经我也时常在深夜出发,去到有你的城市,以为只要在一起,就会觉得心安。其实最好的安全感,从来只有自己能给,哪怕一丝一毫,你都觉得无比踏实。
到达镇远的第一件事是去爬一座山。这里的河只有一条,山很多。人生的每个阶段,无论是巅峰期还是低谷期,都应该去爬一座高的、险的、远的山。只有当你站在山顶,看见渺小的世间,看见遥远,你才能豁然开朗,放下心里那些耿耿于怀的事。
觉得人生的分水岭应该是这样的:上半生总在想着怎么跟爱的人相处,下半生就开始想着怎么跟自己相处了。爱你的人会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离你而去,而你自己,每时每刻都在跟自己相处,你难过,你低迷,你困顿,都是你自己的事。
原谅自己,包容自己,以及爱上自己,是我后半生的必修课。